纪御霆注意到了,薄唇轻轻挑起,笑意染上两分邪气,“怎么感觉笙笙这眼神怪怪的?”
“哪里怪?”
“像是想要吃掉我。”
“……”吃掉之前先打死你。
她无语时,纪御霆已经开始剥第二个鸡蛋,修长的指尖非常好看,手背的青色血管隐隐突起,一直延伸到袖子里,彰显他血气方刚的荷尔蒙。
笙歌欣赏着,目光却在看到纪御霆又一次整个鸡蛋吞掉的动作凝住,眉头皱起,还是忍不住问:“不噎吗?”
纪御霆咀嚼的动作停住,耳尖莫名有些红,别开眼将鸡蛋咽下,又喝了两口豆浆,才说:“笙笙是嫌我吃相不好看?”
笙歌正想回答,纪御霆先一步自问自答:“吃相不重要,比起吃鸡蛋,我更擅长吃掉笙笙。”
“……”
没个正经。
笙歌懒得理他,而是正色问事:“余婶那边怎么样了,她说了实话没有?”
纪御霆点头,“她也算是个可怜女人,丈夫性格暴虐酗酒,一喝醉就打她,她以为有了孩子后,丈夫会收敛一点,没想到还变本加厉,连儿子都打。”
“十年前,她被丈夫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儿子跑过来劝架,拿凳子砸她丈夫,被她丈夫失手打死,死的时候才八岁,就葬在山顶,后来丈夫在城里看上另一个女人,就没再回来过,她反而觉得日子清闲了。”
“她床底下还有十块金条,存放的时间比较长,听她说是三年前还救过一个人,是个男人,男人事后就送了她十块金条,这次救你,她原本是想跑出县城买点药,结果遇到一伙人拿着你的媒体照问你的位置,而她在那伙人看到了三年前她救过的那个男人。”
“她把你的位置告诉了那个男人,又得了一袋金条……”
这是个很重要的信息点。
笙歌表情严肃,陷入沉思。
纪御霆的神色同样严峻,“我怀疑她三年前救下的那个男人,就是一直在逃的余祥。”
这个男人,从前是部队精英,侦查与反侦查能力都是一流。
想抓住他,没这么容易。
笙歌:“把我二哥的患者抓了,整容成我的样子来迷惑你,他的目的性和预谋性实在太强了,他摆明了就是想搞你,哪怕自己已经身在烂泥堆里,也要将你拉下水,为什么?你跟他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纪御霆一瞬间失了语,眼前浮现一个记不大清的女人模样。
但他低着头保持沉默,什么都没有多说:“疯子做事,要什么理由。”
见笙歌还在思考这件事,纪御霆伸手揉揉她的后脑勺,眸色温柔,“这是我国调局的公务,笙笙就别多管了,最近鹿氏的公务如果需要交涉,就在实验室进行吧,远程会议,我不在的时候,看好恩恩和念念。”kΑnShú伍.ξà
余祥一直藏在暗处,手段颇多,暗势力也很广,有了这次笙歌出事,他不敢再让笙歌单独去鹿氏工作,只有实验室是最安全的。
笙歌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也知道他又要去忙公务了,点了点头。
“放心,现在什么都不如一家人的安全重要。”
疯狗咬人,不分时候,不分手段,实在防不胜防,再出事的代价,她跟纪御霆都承受不起。
两人正聊着,笙歌的手机突然响了。
是似年打来的。
似年明明和易子明一起陪着恩恩和念念打小羽毛球,突然这个时候打电话,必然是有正事。
笙歌果断接通,还来不及询问,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似年慌张的声音。
“嫂嫂!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笙歌抬眸看了纪御霆一眼,问:“怎么了?”
“我……我有罪,恩恩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