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初入百乐门(2 / 2)

平阳市歌舞厅。

舞池里,灯光昏暗,舞女们穿着暴露,在舞台上扭动着身躯。

一名打扮妖娆美艳的女子站在钢管前面跳着舞,时不时用性感的动作引起周围异性的兴奋,举手投足中也尽显风骚与妖娆。

她可是百乐门歌厅里现在人气最高的舞娘---楚亦菲,化名菲菲。

此时她的目光却时不时注意台下某处,

一位穿着黑色西服的年轻人,不知道是不是舞厅内太热的缘故,领口的领带不翼而飞,衬衫上面两颗纽扣被解开,露出些许精壮的胸膛。

一舞毕。

楚亦菲在各种调戏和口哨声中下台,选择今天的幸运观众。

“帅哥,能请我喝杯酒吗?”

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楚亦菲在得到年轻人肯定的回答后,带着他去了三楼的专属包厢。

“帅哥,你怎么这么面生呀?不常来百乐门吗?”

“嗯。”

这位黑色西装的年轻人,正是李俊。

对方看着李俊这身打扮,还以为是谁家的富家公子出来寻乐。

“这样的话,那帅哥是本地人吗?不如我唱曲儿给你听!”

楚亦菲之所以会选李俊,不过是觉得对方是个干净的客人。

现在人家话这么少,而且她选的客人,只要同意跟她喝酒的,最低的包厢费98已经记上,还不算要点的酒菜、果盘等。

既然如此,那她也不能让人家白花了这个钱。

“唱吧。”

李俊面不改色,也没有提点菜或者酒水之类的,楚亦菲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魅力降低了。

别的客人她都要千防万防,怕对方跟自己动手动脚,但是在她这个位置上也只能是防到对方别做到最后一步,还是要给人家一点甜头,才会乖乖的消费啊。

说好听的,她是百乐门的头牌,大家都争着吵着要她。

说不好听的,她就是个唱戏的,还要指望这些人的钱。

李俊确实是第1次来到百乐门,按说这还是之前陈毅的那位“好友”开的呢。

平阳市就这一家大型舞厅,所以李俊的目标也非常明确,就是自己面前的楚亦菲。

从他迈入这个包厢,就已经开始花钱了,他可不想白白浪费普通人几个月的工资,固然是要享受一番的。

楚亦菲唱了一个小时,嗓子都有些痛,面前的人还是不叫停,还听得津津有味。

她故意唱错了两个调子,对方也像没听见一般。

不能再唱了,要不然明天可就没办法上台了,主要是这人进了包厢到现在一个小时,一个酒水也没点一分钱也没花。

“帅哥,人家嗓子痛了,不如叫服务生来点些酒水,我们润润嗓,然后再继续!”

“嗯。”

“那我去叫服务生。”

楚亦菲如释重负,扭着水蛇腰刚打开包间门口,就已经有服务生等在那儿了。

服务生在门口也听她唱了一个小时的曲,不由得多看了她几眼,其中警告居多,这么长时间一分钱没花,要是完不成任务,有她好看的。

楚亦菲面色一白,侧过身让服务生进包厢。

“先生您好,请问需要点些什么酒水呢?咱们这边有果盘套餐,菲菲小姐最喜欢里面的波尔多红酒,不如......”

服务生很清楚,愿意和菲菲来喝酒的,多半都是为了“色”,为了尝到更多的甜头,将美人灌醉再方便不过了。

所以这话说的也具有引导性,不过符合了大多数客户的胃口。

“可以,就这个。”

果然...他们这套餐也分三个档次,现在看到这位如此爽快,像是有钱的主,要不然就上中档吧,给了菲菲一个眼神,意思是让她给男人一些铺垫,别最后结账的时候不痛快。

楚亦菲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服务生才满意离去,准备中档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