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着贾总来到了他的房。
他的房令我感到意外,外面的客厅以及其他地方装修起来简单,可房却别有洞天。
首先是大的出奇,他的房我感觉应该是占用了主卧,否则不至于有这么大。
其次,房的装修别具一格,因为占据了天井处的空间,因此垂直空间很大,所以他设计成了那种欧式图馆的感觉,高达两三米的整面墙上,全部都是架,架上摆满了各类籍。由于太高,甚至还有取用的梯子。
而桌前,我注意到,甚至还有中世纪那种羽毛做成的,当然架上还挂着整排的粗细不同的毛,考究的砚台和古色古香的洗,在桌子上,我甚至到了写了一半的法。
我扫了一眼,贾总的风是属于十分工整的那种,每个字的画结构都一丝不苟的那种。
这确实让我没有想到,在地产行业也混了一段时间了,这行的大佬也见过不少,但大部分都是庸俗之人,大部分都见钱眼开,业余生活大都是纸醉金迷,就算起来有点文化的,顶多也就是胸无点墨却附庸风雅,一聊就穿帮。
可贾总不是,他桌上的《资本论》以及罗素的《哲学问题》上有密密麻麻的标注,而且,就他这一手法也显然有些功夫了。
“您这瘦金体有点东西。”我说道。
贾总有些意外,问我,“你懂法?”
我摇摇头,“我的水平就是少年宫练习班的水平,跟您这没法比。我喜欢瘦金体,但怎么练都没有神韵,后来就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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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总一笑,说道,“宋徽宗这字啊,是照着画画那么来的,是真正的艺术,不仅需要勤奋,耗费功夫,还需要一些天分的,我练了这么多年,连皮毛都算不上。”
“您谦虚了,您这字,我所见过的临摹中也是最好的了,比那些卖临摹帖的写的都好。”我说道,“您的字有这么高的水平,怎么也没见您给他们题字。”
贾总摇摇头,“我最不喜欢那东西,会写两就到处显摆,恨不得门口商店开业都去给题字去,你真一个东西,就很难让它染上世俗的东西,前几年有一位外商来找我谈事,到我的字,要花钱买,我都没有卖,对我来说,水墨就是个好,写字的时候,是内心最安静的时刻,可以思考很多东西,我只是享受那种感觉。”
“不过,我倒是感觉,这种婉约细腻的瘦金体,不太适合您。”
贾总问道,“那你觉得我应该喜欢哪种?”
“祝允明的那种狂草吧。”我说道,“我感觉,您适合那种感觉的,大江东去,洋洋洒洒,我辈岂是蓬蒿人,仰天大笑出门去的那种豪气。”
贾总着我,笑了,笑的有些欣慰,“没出来,你还知道祝允明。”
“少年宫的水平,仅限知道。”我也笑道。
贾总点了一根雪茄,问我,“你抽么?”
我摇了摇头。
他抽了一口,说道,“草体吧,我其实还真不太喜欢,因为它和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太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