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沈江接到吕治国的电话。
“哥们,我给你说件事儿,你的表舅李少兵被我们的人抓了。”
“抓了?”沈江吓了一跳。
“对,关在局里了。”
“为什么?”
“就是前晚我跟你谈起的那凶杀案。”
“靠,你不会以为是我表舅杀的吧?他那个人老实吧结的,哪有胆子去杀人,而且他这段时间一直在外地啊。”沈江觉得警方是不是病急乱投医,胡乱抓人垫背。
“你听我说完,他的确没有做案的时间,但你知不知道他和那三个受害者关系比较密切,有利益上的往来,不能排除雇凶杀人的可能,所以有一点嫌疑的人我们都得仔细盘查,从中找出蛛丝马迹。其实就我个人而言,我倒不相信他参与了杀人事件。
不然事关机密,我也不会给你打电话,这是违反组织纪律的。但有人供出他不仅对三名受害者行过贿,还贿赂过房产商、开发商、包括政府人员,现正在核查具体情况。这叫‘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幸好你没有跟你表舅混,要不然你小子也要受牵连。”
沈江心里一惊,草,表舅还真倒霉,别人死了,把他也连累了。表妹受了伤,他也要受牢狱之灾,真是祸不单行。
“那如果行贿的情况属实,会如何判?”
“这要看行贿数额了,轻者也就三年以下或者拘役,重则就是三年至十年了。不过你也知道,这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哥们,那我得求你,在这审讯期问照顾他一下,别让他在里面吃苦,我也知道这里面黑得很。”
“你放心,不过证明他的确与凶案无关,那就另案处理了,也不会关在局里了,不过我还是会给相关人员打招呼的。如果关系到位,还可以办理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