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芳做好早饭,招呼大家快些来吃。
徐二龙快速刷牙,洗过脸后,坐到椅子上。
这早上,煮的是米粉。
这米粉,也是他们这一个区县特有的特色小吃,跟别的地区不一样。
虽然名气不如云南广西之类的,但也是遍布街头巷尾的特色小吃。
别的地区的米粉,就是圆形粗米粉,如过桥米粉、羊肉粉等,而他们这边的,是方形的粗米粉,据说是刘备入川时创造的,有上千年的历史。
色薄如玉,口感细腻滑爽,米脂浓郁筋道,调味和臊子多样丰富。
一碗小粉,放些红油辣椒,炒点榨菜末,加点花生碎,再加上味精、蒜泥、酱油、黄豆等,滋味不摆了。
徐二龙端着海碗,呼呼的往嘴里扒拉。
很快,一大碗米粉,进了肚子。
整个人都热乎起来。
温叶斯斯文文吃完了她碗中的米粉,准备收拾碗筷。
张金芳抢过碗筷道:“搁下,这些我来收拾,你们要回去,就快点收拾准备。”
小玲听着嚷嚷一句:“二哥他们要上哪儿去?我也要去。”
徐二龙笑道:“我跟你二嫂约会去?你打算去当电灯泡?”
徐小玲瞬间脸红了,二哥这是嫌弃她了?张金芳道:“你别听你二哥胡说八道,他们今天是有正事。”
徐二龙收拾了一下随身物品,挎包中,烟装了几盒,又塞了些糖果。
张金芳过来,递给他一块肉:“这块肉你提上,礼节可不能少。”
这回温叶村里去开证明,总不能不看看未来老丈人吧?不去看,别人的闲话都要淹死人。
张金芳农村出来的,这些人情世故,还是懂。
“好。”
徐二龙接过那一块肉,看样子,两斤重,顺道送给温老五正合适。
他提着肉,丢进自行车前面的筐中。
温叶收拾好东西,紧跟在后面,小牛皮鞋把她的双腿,衬得修长笔挺。
两人骑着自行车,顺着公路,返回温叶村里。
“从这边插过去。”
温叶小声提醒:“从这边过去,可以直接到村长那儿,不用从村里路过,也不经过我家。”
“不想经过你家?”
徐二龙笑:“那这一块肉,不是白提了?”
温叶轻声道:“先把正事办完再去,省得李淑华多事。”
她清楚李淑华的为人,怕李淑华从中搞破坏。
“好嘞。”
徐二龙按着她的指引,拐着自行车,从这边的小道上插过去。
张华跟着村里的几个闲汉蹲在巷尾。
代课没几天,就被撸下,去讨公道,又被暴打一顿,心中是怨气冲冲。
此刻巷道歪歪扭扭过来一辆自行车,车后面一袭红衣在灰扑扑的村子中,显得那么的打眼。
几个闲汉的目光,都被穿红衣的女人给吸引。
“这是来村里找谁的啊?”
“看那娘们,穿个大红衣服,挺风骚的嘛。”
“可惜看不到脸,也不知道长得俊不俊。”
张华微眯起眼,他的视线,落在骑自行车的人身上。
他跟温叶同一个屋檐下,生活这么久,只看身影,就认出,是温叶。
而前面,骑着自行车,意气风发的小伙子,就是徐二龙。
明明一对挺养眼的俊男美女,落在张华的眼中,就是一对奸夫淫妇。
抢了自己的温叶,还打了自己。
张华心中好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