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 章 K(1 / 2)

无驯 银八 12720 字 6个月前

夏日夜晚,伴着蝉鸣,重温了一遍《寻梦环游记》,惊喜发现即便不用看字幕,也能毫无压力地看完英文原版。

第一次接触死亡的我,父亲因债务跳楼自杀,留下一具全尸。那时我刚刚记事,只知道爸爸死了,但死这件事并没有在我心目中占据多大的分量。我每天照常吃喝玩乐,讨厌上学。

爸爸出殡那天我还在和小伙伴玩捉迷藏,躲在角落才发现妈妈在嚎啕大哭。看到妈妈哭,我才跟着难过,并不是因为爸爸的死去。

如今回想起来,孩童时代没心没肺,不懂死亡,并不将这件事转化成悲伤。

如果换一种看法,面对死亡,庆祝死亡,调侃死亡,接近死亡,将死亡看成人生的一项终极游戏闯关。

或许,死亡并没有那么可怕。

——《来自汤汤分享的歌曲》

*

两个多月的暑期生活转瞬即逝,汤之念又跟一只迁徙的小蜗牛似的,背着行囊返回恒誉市。现在她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已经是熟门熟路,不需要用什么导航,闭着眼睛也把恒誉市给摸熟了。

回想一年前的今天,汤之念初来乍到,看着恒誉市这片天,总觉得充满了未知的神秘。

除去光鲜亮丽的高楼大厦,这个城市也有充满烟火气息的市井角落。这里有开几百万豪车的人,也有骑普通自行车的人。这个城市包罗万象,每个人行色匆匆,或为了生活,或为了梦想,或为了迷茫。

实则,天也是那片天。

她也还是那个她。

一个人的心态往往决定了事物的角度不同。

开学一段时间,恒誉市的秋老虎似带着咆哮般来袭,一直到国庆前夕,正式降温。降温往往伴随着降雨,一场秋雨一场寒,老旧泛黄的树叶被一夜狂风和暴雨打落,一夜睡醒,不止是冷空气,还有一地狼藉。

盛夏过去,寒冬即将来临。

本学期汤之念换了一个小组,仍和周晓瑶同组,她的同桌已经不是靳于砷了。

拿到名校offer的靳于砷很明确不会再来学校上课,他不像谢彭越那样留在学校里,乐队和话剧都不是他感兴趣的事。

这段时间靳于砷只安心地陪着靳老爷子。

恒誉国际还是那个恒誉国际,可汤之念却觉得这里莫名清冷了许多,可能是没了叽叽喳喳总是爱热闹的谢彭越,又或许是没有靳于砷总是三不五时地使唤她当跑腿小妹,就连周晓瑶看起来也沉寂了许多。

如此一来,汤之念倒也能够安心下来好好学习。

汤之念在日常学习和交流中,基本上都可以毫无压力地用英语进行。不用再疯狂地每日学习英语之后,她决定再利用课余的时间学另外一门外语。

在恒誉国际,除了选择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外,还有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等可以让学生选择的语言。

汤之念选择了日语,是因为日语相对来说简单。或许还有另一半的原

因是受新同桌的影响。

汤之念新同桌是个爱二次元动漫的男生,名叫钟鞍,英文名Jimmy。他爱嘻哈的打扮,有一头锡纸烫,个头不算太高,有点微胖。

钟鞍说零基础学日语是见效最快的,因为日语里面有大量中文,句式结构和中文一样,入门起来不算太难。有些人学习速度快,能够速成日语,不用几个月就能和日本人自然交流。

钟鞍俨然是汤之念的小粉丝,他说自己超喜欢听汤之念唱歌,圣诞晚会和公益演唱会他都看了。尤其公益演唱会,他用自己的零花钱捐了十万块钱。

钟鞍问汤之念以后会不会往演艺事业方面发展,例如去当个歌手?他一定全力支持,做她的头号粉丝。

汤之念摇头,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当歌手。

钟鞍觉得惋惜,但也能理解。

当歌手不容易,有好嗓音条件的人千千万,能成名的人却不多。而当下这个大环境,做歌手不是一件吃香的事业。

就这样,日子如平静的流水,缓缓向前移动。

国庆节后,中秋前夕,汤之念在靳家见到了靳于砷。在此之前,汤之念隔三差五就能从靳于砷发布的vlog中了解到他的动态。

那是一个平常的假日傍晚,天气凉爽,汤之念坐在靳家门前的秋千上,静观火焰一般嫣红的晚霞。

汤之念最喜欢这个季节,温度适宜,没有夏日毒辣的炎阳,没有冬日刺骨的寒冷,更没有春日连绵不绝的雨水。

她安安静静地坐在秋千上,没有晃动,双手抓着粗绳,身体微斜,脑袋靠在一只手上。

没想太多有的没的,只是有些感慨,自己偷来的时光似乎开始倒计时了。

靳于砷不知何时走到汤之念的身后,他脖子上挂着一只专业级别的摄像机,抬起相机,将镜头聚焦在的身上汤之念。

堪称完美的构图,昏黄夕阳、高大梧桐、穿着百褶裙的女孩和秋千。

靳于砷先拍了一张汤之念的背影,再喊了一声她的名字:“汤之念。”

女生闻声,转过头来,脸上有惊讶、喜悦、不敢置信,多种情绪交织,那张脸仍是画面中最精彩的焦点。

靳于砷飞快地按下快门,将那副画面捕捉下来,再低头看一眼自己拍摄的成果,满意地点点头。

“靳于砷……你回来啦?”

汤之念不算自然地从秋千上下来,一只手仍紧紧攥着秋千绳。

她想过很多种再次见面的方式,没有一种是这样毫无防备的,让她心颤的。

他突然出现。

好久不见了。

他的头发变得好短,皮肤黑了几个度,整个人明显多了一丝沉稳。

靳于砷放下相机,朝汤之念走去。他穿一件黑色冲锋衣外套,搭同色系长裤,脚踩一双马丁靴。个头高,肩膀宽,有种野性难驯的少年气。

短短几步路的距离,似在汤之念的心头踩下一步步深坑,让她应接不暇。

“怎么?不欢迎啊?”他仍是这样,一身的肆意和不羁,一开口,还是那副令汤之念熟悉的姿态和感觉。

汤之念闻言收起拘谨,朝他嬉皮:“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靳于砷啧了一声,走到她面前,说:“手给我。”

汤之念不明所以,但还是乖乖地伸出手,手心朝上。

她想他应该是有什么东西送给她的。

靳于砷掌心握着那条未曾送出去的生日礼物。

这几个月,他跑了中国数个地方,这条手链就跟着他一起“走南闯北”。

他一向不可一世,不管她愿不愿意,自顾自将手链戴到她腕上。

细细小小的手腕,他一把能折断了似的,小心翼翼地将手链扣上,说:“欠的生日礼物给你补上了啊。”

汤之念早忘了这茬。

原来那次在火车站,他追了几百米的站台,就为了送这么一条链子。

无论这条手链是否价值千金,但在汤之念心中已经是无价。

挺好看的。

汤之念抬起手腕晃了晃链子,对靳于砷说:“谢谢。”

彼此都心照不宣,没有提及那个所谓的“初吻”。

靳于砷走到秋千旁边,伸手拽了拽秋千绳,问汤之念:“牢固吗?”

汤之念点点头:“牢固的,你要荡一会儿吗?”

靳于砷摇头。

他只是怕秋千绳日晒雨淋的,断了容易伤着她。不过目前看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靳家这个秋千,除了汤之念偶尔会上去悠一悠,就再没有人上去过。家里的佣人似乎心照不宣,不能随意碰不该碰的东西,包括这个秋千。

“你吉他弹得怎么样了?”靳于砷倒是记性好,她说过的所有事情他都没忘,“不是说回来弹给我听吗?”

汤之念头皮发麻,当初那股被靳于砷逼着听一百遍英语听力的压迫感又袭上来。

如今她托福都考了一个90分的好成绩,在靳于砷面前仍然被死死压制。他英语好,乐理知识也好,在他面前弹吉他完全是班门弄斧。

“我弹得不是很好。”

“来吧,”靳于砷说,“好不好我说了算。”

汤之念最终还是去房间里抱出了吉他。

靳于砷倒是没有着急听她弹琴,而是接过吉他看了眼:“Truman送的?”

汤之念点点头。

“我那里也有一把,改天送你。”

靳于砷将吉他还给汤之念,坐在干净的绿色草坪上,伸手在自己旁边的草坪上拍了拍:“坐这儿。”

汤之念跟着坐下,还挺有模有样的,先调整一下坐姿,再是试了试琴音。

她这段时间也经常弹琴,没事的时候拿着琴拨弄,一首曲子练习了一遍又一遍,比一百遍还多,一直到曲谱印在脑海里。

弹得好不好另说,但多少能够流利地完成一首曲子了。

靳于砷懒洋洋地坐

着,一只手托腮,催汤之念:“别磨磨蹭蹭的。”()

汤之念说:“我接下来要弹奏的曲目叫《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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