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到老了都还在遗憾的事,没能真正在陈家面前抬起头。
望着渐渐消失在河道拐角处的姑侄俩,两世为人的李恒没有像上辈子那样愤怒,但再一次焕发出了无穷斗志。
正所谓人穷志短,没钱没势,就算你才高八斗,貌比潘安,敢称一句大丈夫吗?
一旦跟人起冲突,有钱有权的分分钟教你什麽叫财雄势大丶只手遮天。
所以,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要想止住村里的流言,要想让陈家刮目相看,要想让父母重拾尊严,就必须在「钱权势」上有一番大成就。
钱,作为重生人士,只要自己重生没有产生太大的蝴蝶效应,社会发展历史轨迹不变的话,李恒是最有把握的。
给他十年时间,他自信可以创造一个奇迹。
而权,这是陈家的优势盘,李恒觉得有点难,况且这玩意儿最考究人心丶变数最大,不可琢磨,自己努力奋斗30年都不一定有成果。
最后就是「势」。
思及此,李恒眼神逐渐清亮,瞬间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对啊,以前怎麽没想到从这方面入手呢?
自打重生回到现在,平日里除了无休止地学习备战高考外,胡思乱想就成了主旋律,脑子特别慌,想着改善生活,想着改变家里的落魄处境,想着未来要走的路。
千思万绪想了很多,可由于时代的限制,网际网路还没兴起,房地产他也没资本,思来想去总是没摸着络头。
而现在,他忽然找到了人生方向,可以先从「势」这里入手啊。
假若记忆没出错的话,比孔雀还骄傲的陈小米现如今应该在京城的某家文学杂志当编辑吧?
至于具体是哪家文学杂志?由于年代久远的缘故,他也记不太清了。
但是丶如果丶假如自己成了大作家…
在陈小米最骄傲的文学领域降服她,把她按在地上摩擦,结果会怎麽样?
结果!
结果就是把名声挣了,把钱赚了,顺便把气出了。
嚯!
怎麽想丶怎麽看这都是一件美事儿!
几乎刹那间,李恒就下定了决心。前生在省政府工作的那7年,他干得就是笔杆子工作,动笔写东西那是家常便饭。
又加之平时喜爱看书,闲暇时也写过不少文章在报纸上发表,写作不是手到擒来麽?
重生回来找到目标,刚才还郁闷坏了的李恒顿时心情开阔不少。
常言道: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就算不为了自己,也得替母亲把丢失的脸面给找回来。
奶奶个熊的!
叫你丫鼻孔朝天,叫你陈小米成为反李急先锋,老是狗眼看人低,总是瞧不起咱老李家。
没得说,这口气出定了,办她!拿她第一个祭旗。
……
……
青砖伴瓦漆,白马踏新泥,山花蕉叶暮色丛,染红巾。
屋檐洒雨滴,炊烟袅袅起,蹉跎婉转的你在哪里?
书里的江南农村,总似这样充满了诗情画意。
可现实的农村却是:
马路上,田野里,满眼都是丛生的杂草,满眼都是乱晃的鸡鸭鹅,到处是嘎哦嘎哦,路上还有牛粪,还有狗叫。
还有阿嫂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在骂架。
这时天忽然沉了,零零落落下起了雨,豆大的雨珠子一层一层砸在地上,越来越密。
他娘的这贼老天!
李恒暗搓一声,顾不得忆苦思甜了,慌忙收起抄网就焦急往家赶。
只是走得太快,没注意看路两边的草丛,他妈的一不小心就踩了好大一坨狗屎。
半个鞋底都是!
狗屎都溢到鞋面上来了,大骂晦气。
就在此时,张志勇冒雨去而复返,手里还捧着一束鲜红的茶花。
这缺心眼迎面就贱兮兮地把茶花递他跟前,邀功似地说:
「这茶花红得贼鸡儿好看,新鲜的,跟陈子矜一样漂亮。
人家刚回来,你不能空手去,拿着,把这送给她。」
李恒一边在草堆里疯狂揩狗屎,一边下意识接过茶花,「你从哪里弄的?」
好像遇着了稀奇事,张志勇蹲下身子看他擦狗屎:「胖婶屋门前嘿,还能哪?附近就她家有啊。」
李恒瞅他眼:「不是,那抠门准许你弄?」
张志勇撇撇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道:「那肯定不准啊,但老子刚和她结仇,就弄了,能咋滴?还咬我啊?」
李恒:「……」
他过了会说:「陈子矜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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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