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你就说逻辑对不对吧(2 / 2)

只有从公务入手!

」所以,我们要找证据,要提起行政诉讼,确认这个强拆行为违法,那只要能确认这点,刑案就是水到渠成。」

老唐把手中的判决书放下,接着道:「京南县这边的很多人不知道我是干嘛的,为了以后的工作方便,这第一炮必须得打响了!」

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教员的话永远都那麽直接,进了县里第一步先对政府部门来个行政诉讼,后面再去村里帮忙维权,那就好办多了。

立个案或者干个别的什麽都要好办,不然每次立案都得各种跑,那样太浪费时间。

老韩这边听完了老唐的话,突然感觉自己好像上错车了.

对面的老刘头眼神中带着茫然,他根本没听明白对面那个年轻小夥说什麽,但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反正又不花钱,那就随便他们折腾吧。

老唐这边的第一步就是先和京南这边的监狱提交会见申请,老刘头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必须得和他儿子见个面,看看整个行政强拆的过程有没有违法的。

至于老韩,用老唐的话说你想干嘛就干嘛去,反正案子也用不上。

这次要打的是行政诉讼,而老韩对于行政诉讼基本上就是当初学的那点,所以根本帮不上忙,

很快,老唐这边就在网上向关押老刘头儿子刘雪红的监狱提交了申请,下一步则要根据情况看看监狱那边需要什麽材料。

这边开始了努力,而另一边,普法宣传团队现在要重新受理刘雪红妨害公务一案的讯息已经传了出去。

这让京南县这边的一些人有点惊讶,普法宣传活动不是今年才有的,以前也有过很多次,但从来没像这次一样,直接就接案子的。

而且还是这种型别的案子。

当地的接待人员很快找到了专家们,想知道是个什麽情况,

童院长这边很是无奈道:「你别问我们,我们管不了人家,那个接案子的律师叫唐方镜,你们应该也听说过他的名字。」

「他接了的案子,一般都会管到底。」

」这次呢也是以普法宣传的名义来接的案子—

童教授把老唐之前的话复述了一遍,主要就是说要宣传的事,

接待人员闻言皱起了眉头道:「你们管不了他?那谁能管的了,这你们下来我们接待工作也没问题啊,县里也有其他案子啊,怎麽就要接这麽个案子」

谁能管得了唐方镜?童院长反正是不知道,京州市里甚至是汉东省里都对唐方镜的行为很宽容。

毕竟是汉东的一面旗帜,而且不是立出来的人设,是那种实实在在的旗帜。

所以,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你就算给司法局写再多的信,人家也不会管。

为什麽一些敏感案件请律师要请外地的,比如帝都和魔都,就是因为这了。

老唐前世有个案子,也是强拆性质的,律师们介入之后,本地的相关部门各种写信给帝都司法部门,要求他们管一管。

因为这几个律师在维权之馀还不断给政法主管部门的领导写信反正就是为了案子很拼的那种。

结果帝都的司法部门回信,律师们的做法没有不妥之处,写信反应问题是法律允许的,为什麽要管。

了解到情况后接待人员都懵逼了,这还怎麽管,那也就意味着只能透过法律的手段来应对了。

时间一晃已经过去了两天,这两天内,老唐根据判决书的情况,已经在不断准备了。

京南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高元祥坐在办公室里,但是脸色却一点都不平静。

他同样接到了讯息,因为他就是当时的一审法官,一审认定刘雪红犯了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直到了现在也并不认为自己的判决有问题,京南县的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来强拆,反倒是那个姓刘的男人抵抗执法,导致执法人员受伤,自然要判刑,

然而,想是这麽想的,高元祥想不通为什麽唐方镜会接这个案子,他甚至想不通为什麽唐方镜会下来做什麽普法宣传。

那种活儿是他干的吗?他不应该是干那种需要最高法指导的案子吗,来京南这麽一个小县城干麻。

想不通,正在此时办公室的一个同事法官道:「行了老高,别想了,你只是一审法官,二审不是维持了原判嘛,案子没什麽问题的。」

高元祥点点头,这个同事名字叫徐根荣,也算是京南县法院这边的老人了,基本上再干个一年就能退休的那种。

两人聊了好一会,徐根荣已经在说自己退休后的打算了。

在法院干了这麽多年还没好好出去走走呢,退休后我要好好出去转转,顺便让儿子赶紧结婚,回来抱孙子。」徐根荣不断说着。

两人就这麽聊着,慢慢的也就不去想其他事了,法官除非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案件出现问题,否则影响的也只是内部考核。

虽然已经是终身责任制了,但并不代表法官判错案子就一定要怎麽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也详细解释过,为了不让法官背上思想包茯。

京南县往外走很远,便是一处监狱,这是归属于京州市管辖的监狱。

般监狱的管理单位是监狱管理局,这个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着。

老唐的申请监狱这边已经透过了,合法合理请求会见,没有必要不给过又是三天的时间过去了,专家团都已经准备挪地方,老唐并不打算和他们一起,他已经预约好了今天会见老刘头的儿子。

早早地起床从酒店出来,老韩并没有跟着,他去国土管理部门查资讯了,按照老韩的说法,和相关部门打交道是他的强项虽然唐方镜并没有报希望,但还是让老韩去了,反正他也没跟着专家团走,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干点活。

老唐找了个车,随即便出发了。

而在此时,监狱内,刘雪红正在踩缝纫机,他进来监狱已经三个多月了,但是在进来之前,在看守所待了两个多月。

所以他的刑期其实只剩下不到五个月了,如果表现好点,可能很快就可以出去,现在他对自己的事已经不抱希望了。

刚刚进来的时候还喊冤呢,又是写信又是干嘛的,结果这里的老哥说,别费劲了,没用的。

而且就一年而已,很快就过去,没必要再麻烦,

所以刘雪红也认命了。

结果就在此时,踩缝纫机踩得飞起的刘雪红突然听到有狱警叫他,

「啊?我爸在外面委托了律师,预约今天会见?不是,我爸他疯了吧,这会了还委托什麽律师啊!」

家里本来就没几个钱,他闯祸之后,给人家赔了不少钱,而房子呢,当时不单单他不愿意拆很多邻居都不愿意所以家里根本没多少钱,而且现在请律师还有什麽用,刘雪红的第一想法就是,他爹被那个律师给骗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刘雪红来到了会见室,没多久就看到一个穿着休闲装,面色苍白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你好,是刘雪红先生吧,我是你爸代你委托的律师,我姓唐叫唐方镜。「

原本已经打算发火的刘雪红一愣:「你,你是腾达的那个唐方镜?」

老唐笑道:「那看来我不用多解释了,我就是你说的那个唐方镜。』

刘雪红感觉像是做梦一样,网上大名鼎鼎的那位唐方镜,现在居然就坐在自己面前,而且他就是为了自己的事而来!

但是刘雪红马上开口道:「唐律师,那个我这案子难道还有转机不成?当时一审二审都有认为我犯罪了,而且我也确实把那两个人给打伤了。」

那会给我派的律师说只能认罪认罚,好好的争取宽大处理

老唐打断了刘雪红的话:「那些事就不要提了,我既然接了你的案子,那就肯定要把这个事情处理好。」

顺便和你说一下,这个案子有人替你出钱了,别问是谁,不用管这些,现在咱们长话短说我问你答,明白吗?

刘雪红来不及惊喜,赶忙点点头。

「第一个问题,强拆这个事,有没有经过法院呢?」

这种暴力性质的执行,必须得经过法院,这是需要明确的第一点。

用人话说,房屋拆迁徵收,其实就是另类的一种购买,买的是你的房子。

但是,相关部门没权力强拆,这必须得明确,要想合法强拆,双方签订或者公告相关决定后被拆迁的这一方不执行,那必须得透过法院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权力在法院。

没有经过法院的强拆,肯定是违法的,都不用多想。

刘雪红仔细想了半天才说道:「好像是有过吧,我记得给过一份什麽裁定书。「

老唐点点头,又问道:「第二个问题,徵收补偿款评估有没有经过相应评估机构的评估,你说不同意后,补偿协议有没有公告过?」

刘雪红又一次开始想,一边想一边说道:」这个唐律师,我也不知道这些,当时就是来了直接谈的给—

至于说为什麽不同意,很简单,给的少,不单单是他们一家认为少,很多邻居都认为太少了,

再买一套房子都不够,本来是想着搞个置换,直接给差不多的新房子也行,但是人家没同意。

老唐不为所动,法律只看证据,如果相关部门确实找机构评估过房屋价值,而他们这些住户又没有对评估监定提起异议,那就没辙。

拆迁真的有一套程式,你要想维权,必须得严格按照规定来,到哪一步做什麽事,留下书面痕迹才行,不然你说理都没地方说去。

至于说不给补偿的那种,那个叫违建,直接就能拆的。

老唐问出了第三个问题:「关于补偿协议,你还记得协议的情况吗,有没有告诉你说钱已经存到专户里了,只要你拿着补偿协议随时都可以支取?」

刘雪红闻言摇摇头道:「那肯定没有的唐律师,我记得当时和我们说,我们先搬走,后面可以拿更多的补偿,肯定没说什麽随时拿钱的那些话。「

「那个协议肯定也没写,当时都没给我们这个东西。「

老唐笑了:「这个可以确定吧?」

」可以确定,谁都知道的,都不是傻子,咋可能会提前给钱呢。「

行了,那就已经没问题了,老唐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也知道为什麽系统会给出这麽一个任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有着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徵收应当先补偿丶后搬迁。

也就是说,要强拆,你必须得给人把补偿先到位了,最通常的做法就是,存在银行专户内,被拆迁的一方拿着补偿协议随时可以转过来,那才叫补偿到位。

不然,你让人先腾了房子,结果答应的安置补偿迟迟不到位,人家咋办,房子没了钱也没

结果呢,关于补偿安置的具体协议都没给,反倒是先让人搬走这明显是违法的,

情况终于清楚了,那接下来就得从这方面来努力个屁,直接就能去打官司了。

新的《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档案。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这就是我们说的举证责任倒置,行政机关作为被告,自己做的事自己来证明合法,如果不提供证据或者藉口都不找一个就不说话的,就视为你没有证据。

这个规定对于「民告官」的意义非常重大,不然你作为一个普通人想确认某个行政行为违法那想收集证据太困难了,基本上不可能。

谁会把自己违法的证据给你啊,有的是办法拖延,

看起来很简单对吧,那为什麽行政诉讼还是被人说难,没多少律师愿意去做呢,那就见仁见智

「好了,我的问题问完了,你在里面安心等着吧,应该很快会有结果,就这样,我先走了。」

老唐起身走出了会见室,他倒要看看,京南县法院会不会给他一个惊喜。

毕竟当初的强制执行裁定就是京南法院做出的,仔细想想都觉得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