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搞个典型案例出来!(2 / 2)

就是有一点比较奇怪,那个潘有云居然说不想取保候审了,想进看守所!

「不是,你这好不容易取保候审成功,为什麽又不想了,你以为这是什麽地方,想进就进想出就出?」分局内,办案民警没好气地说道。

潘有云指了指自己的脸道:「同志,我真的不想在外面待着了,你是不知道啊,我这几天被人揍得太惨了———」

也不知道那些公司老板的家属从哪里得到的讯息,说潘有云取保候审出来了,于是就在他家附近蹲他。

见了面就直接开揍!

偏偏潘有云现在是取保候审期间,他连手都不敢还。

也就是那些人还注意点,所以潘有云只是外表看起来有点鼻青脸肿,但连轻微伤都算不上。

太危险了,潘有云觉得还是进里面待着比较好。

虽然现在那些人只是揍他,但保不准哪天就有人想动刀子了,到时候他要是噶了咋办,好死不如赖活着!

办案民警听得目瞪口呆,只能说这年头的奇范事有点太多了·

两天后,腾达律所。

王文燕哭的稀里哗啦都想给老唐跪下,被老唐赶紧阻止。

「现在你不要着急,只是拿到一部分钱了,你丈夫的案子还没做完,所以先等等好吧。」老唐劝说道。

王文燕点点头,是啊,丈夫还在里面呢,希望赶紧把这个事结束吧。

第二天一早,老唐拎着手提包一路来到了光明区法院,今天就是正式开庭的日子。

结果到了刑庭门口发现,这门还没开呢,就在外面等着。

等了没一会儿就发现有熟人到了,那熟人正是夏光玲还有另一个检察官,两人今天是要作为公诉人出庭的。

虽然双方之前谈的不愉快,但老唐还是礼貌性的打了个招呼。

也不知道咋回事,这两位女性检察官的眼圈都特别黑,眼珠子有点通红。

老唐想了想还是开口道:「夏检察官,还有这位检察官,早啊,看两位的样子好像没睡好啊,怎麽回事?」

他这话不说还好,说完后就看到夏光玲和另一个检察官对他怒目而视!

老唐顿时有点不解道:「夏检察官,虽然咱们之间不太对付,但也没必要这麽仇恨大吧?一个案子而已。」

终于,夏光玲忍不住开口道:「唐律师,我们为什麽没睡好难道你不知道?

你之前搞出了那麽大的动静,难道你以为只需要公安机关介入就行了?」

老唐在过年期间弄进去了两百多个人,老葛加班加到爆炸,检察院也不多让!

那麽多的案子需要审查,自然就得加班了。

老唐闻言顿时闭上了嘴,转头看着一边的墙壁吹起了口哨,今天的风儿好喧

他现在连人民路派出所都不敢去,生怕老葛和他玩命-—·

虽然他有濒死护佑,但这种关键技能肯定要用在合适的地方,只是没想到检察院这边也是这情况·

好不容易等到门开了,老唐赶紧坐到被告代理人的位置,然后开始闭目假寐。

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有人进来,王文燕一家人,居海清都坐到了旁听席上郑总和陈静也到了,虽然很自信,但他们也想第一时间知道这个案子的结果。

只不过看看旁听席的情况,两人还是坐在了靠近门的地方。

等了好一会儿,合议庭到位,庭审开始。

还是刑庭的正常流程,审判长敲响了法槌:「传被告兰保胜到庭!』」

随即两个法警将兰保胜带到了法庭上。

接下来就是验明身份,以及一些例行的询问,比如以前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之类。

很快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状。

起诉状内容也没什麽特殊之处,这个案子在证据上最起码看起来是很完备的,敲诈勒索证据确凿。

随即审判长问道:「被告人,起诉状内容是否听清?」

兰保胜这边点点头道:「听清了。」』

审判长再次问道:「起诉状指控是否事实?」

「不是事实!」兰保胜没有任何犹豫便说道。

审判长也没什麽表情,接着问道:「被告人对起诉状指控罪名是否有异议?」

「有异议,我没犯罪。」」

夏光玲面无表情,但是那副黑眼圈让她看着一点都不严肃。

审判长问完然后就是公诉人的讯问,基本上和以前差不多。

反正兰保胜这边全部都不认,他没有犯罪。

老唐这边在公诉人举证完成后便开始进行辩护。

「首先,兰保胜在举报元和公司之后,并没有通知该公司,相反,是该公司从其他人口中得知兰宝胜举报后主动联络他的。」」

「其次,公诉人的证据三录音中我们可以知道,兰保胜首先提出说要对方给予其劳动补偿金,但是公司这边没有直接没有回答,相反,他们主动提问,问兰保胜给多少钱可以撤回举报!」

「然后,对于公诉人主张的证据五录音以及证据八的收据,兰保胜在第三次见面结束后便已经准备提起劳动仲裁,而他计算后的劳动补偿金一共是十五万左右。」

「因此,在又一次被元和公司叫去后,他有理由认为公司给的钱就是劳动补偿金,而且综合来看,元和公司这边早就有准备,对于兰保胜提出的劳动补偿金刻意规避,不断的想把兰保胜的注意力引到拿钱撤销举报方面·——.』

「综上所述,兰保胜一直的目的就是索要劳动补偿金,其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被判决无罪!」

旁听席上,郑总突然动了动,他有点坐不住了,要不是陈静拉着他,他都想站起来反驳几句。

因为—————-他真的就是那麽做的。

而老唐这边说完,审判长看向了公诉人这边:「公诉人有什麽要补充的吗?」」

夏光玲很快便道:「对于被告代理人的说法,我方并不认同。」」

「在双方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兰保胜接收了元和公司的转帐五万元,并且在附有『撤销对元和市政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举报』的收据上签了字。」

「因此可以认为,兰保胜确实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审判长又看向了老唐这边:「被告代理人?」

「我认为公诉人完全忽略了所有证据的关联性,从最开始,兰保胜就没有主动联络过元和公司,相反,每一次都是元和公司主动联络他的。」』

「包括撤回举报给钱的话,也是元和公司说的,兰保胜并没有说过,而且,

元和公司对每一次的谈话都进行了私下录音。」

「而在最后一次的谈话中,兰保胜已经提起了劳动仲裁,而且证据显示,审请书副本也已经送达元和公司,所以元和公司是知道对方准备要多少补偿金的

「结果元和公司依旧刻意回避补偿金,但是却把赔偿金额和补偿金设定为同一金额,故意混淆,诱导兰保胜签字,综合来看,我说元和公司处心积虑想让我的当事人坐牢,有问题吗?」

夏光玲张了张嘴,不过还是没说话。

双方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

老唐看着手中的材料,他有预感,这个案子可能会成为典型案例!

最高法必须得对这方面进行规定了,劳动者就算是为了索要赔偿金而举报,

那也不应该认定为敲诈勒索!

因为赔偿金是他应得的,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能做个典型案例也算给老周一个交—·埃老周好像民庭法官啊——··

咳咳,大家都是光明区法院的,给谁不是给啊,你就说给没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