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九叔慢走。」
……
林书记等乡领导的效率还是可以的,跟邓世荣谈话的一个星期以后,一场为重建双旺初中而召开的募捐会在双旺初中的操场上举行,在乡政府的号召下,前来参加募捐会的足足有两三百人。
他们当中有白平农场这样国有企业代表,有砖厂丶芒竹编厂这样的村集体企业代表,也有个体户老板以及吃商品粮的人,总之社会各界人士都齐聚于此,都愿意为家乡的教育事业出一份力。
人到齐后,林书记发表讲话,谈话内容就不详述了,概括起来就两点:
一是说一说双旺初中的建校历史,然后强调教育对于家乡发展的重要性。二是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的鼎力支持,给在场的精英们都戴上一顶高帽,好让他们能够慷慨解囊。
等林书记发表完讲话后,教办领导也站出来讲了几句,然后就宣布募捐正式开始。
邓世荣第一时间站了出来,说道:「乡亲们,刚刚林书记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一个地方想要发展起来,必须得重视教育,只有受到高等教育的人越来越多,家乡的发展才会越来越顺。
说句实在话,我最小的儿子都已经读初三了,马上就要初中毕业了,而且认识我的都应该知道,我们那耶邓氏已经在县城建成了一个住宅小区,以后孙辈们都会在县城或者到首府去上学,不太可能会回双旺初中读书了。
因此,双旺初中不管建成什麽样,其实跟我的关系都不大。
但是,不管我的孙辈以后在哪里读书,这双旺永远是我的家乡,我是希望家乡的人才越来越多,然后大家共同努力,把家乡建设得更加美好。
所以,这场募捐会,就由我来给大家打个样吧!
我代表腾龙客运公司捐款10万元,这是我们邦杰村那耶邓氏的集体捐款。
另外我个人再捐款10万元,希望能够把双旺初中打造成全县硬体设施最好的初中之一,然后领导们再努力,把师资力量也提升上去,让我们双旺乡的后辈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以后成才了再回报家乡。」
这番话一出,全场瞬间就沸腾了。
「厉害啊,这那耶邓氏的族头就是牛。」
「那耶九叔,真是名不虚传啊!」
「这话说得我都热血沸腾了,人家九叔的后辈子孙估计都不在乡里读书了,仍然舍得捐出这麽多钱来建校,咱们的子孙后辈都要在双旺初中读书,我们不出力是真的说不过去了。」
「我能力有限,但捐个100块钱还是没问题的。」
「……」
邓世荣此举,算是点燃了众人的捐款热情,白平农场的代表紧随其后表态,捐款8万元。
随即,其他村集体企业丶个体户们也纷纷出手,都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来进行捐赠,多的都是几千上万的捐,少的也会捐个一百几十块,毕竟有资格被邀请来参加这场募捐会的,经济条件都不可能差。
然后,乡政府的领导丶教办领导也都纷纷进行捐款。
他们的捐款金额也不高,除了书记与乡长扣了100块钱,其他的领导都只是捐几十块而已,但这已经很难得了。
毕竟,领导们的工资并不高,经济条件是没办法跟在场的个体户们相比的。
很快,大家的捐款数额就统计出来了,一共是83万多,这笔钱用来重建双旺初中,是完全足够了。
至此,这场募捐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
松山高中63班。
距离高考只剩下不到四个月了,邓允珠正在努力复习着,遇到不会的题目就询问她的同桌李淑琴。
说起她这个同桌,还真是挺了不起的,从高一到高三,成绩一直稳坐班级第一,尤其是到了高二之后,更是顺利的成为全年级第一,一直保持到现在。
如果不出什麽意外的话,她这个同桌是能够稳上大学的,甚至有希望摸一摸重点大学的校门。
因为老师们都知道邓允珠的二哥乃是学校的骄傲邓允衡,所以对她还是挺照顾的,让她和年级第一成为同桌,就存了照顾她的意思,希望在同桌的帮助下能够把成绩搞上去。
在宿舍里,英语老师也从没放弃过给她开小灶。
可惜,读书确实比较吃天赋,邓允珠在学习上完全就是扶不起的阿斗,在英语老师以及同桌的帮助下,她也只能在班里保持中等的成绩,这样的名次要是搁在博高的话,就算上不了大学,也有机会上大专。
但搁在松山高中这种垃圾学校,班里排名中等,那高考的结果就不用再期待了,趁早做其他打算吧!
邓允珠之所以还没放弃,而是选择继续努力一把,倒不是对考上大学或者大专啥的还抱有希望,只是想以认真的态度去结束学业,这样对父亲以及对自己都有一个交待。
认真复习的时候,时间过得还是很快的,转眼下课的铃声就响起来了。
邓允珠伸了个懒腰,然后搂着同桌说道:「淑琴,走,一起出去吃粉,我请客。」
李淑琴笑道:「行,那今天我就借你的光,解一解我肚子里面的馋虫。」
如果是其他同学说要请客,那她或许会有些犹豫,毕竟这个年代大家的生活费都没有多少,她也不好意思去占人家的便宜。
但这个请客的人是邓允珠,那就没问题了。
她们当了两年半的同学,成为同桌也有两年了,关系处得还是非常好的,她自然知道邓允珠的生活费多到完全花不完,是全班甚至全校最有钱的同学。
吃她请的一碗粉,完全没有心理压力。
于是,两人便一起手挽手的走出教室,下了教学楼以后,便看到等在那里的邓允华。
「二姐,琴姐。」
邓允华连忙打招呼,他对于二姐的这个学习很好的同桌,自然也是认识的。
李淑琴也客气的跟他打了个招呼,她对于同桌的弟弟同样不陌生,或者说全校对于他们姐弟都不陌生,谁让他们有个哥哥叫邓允衡呢!
跟弟弟汇合后,邓允珠便挥手道:「走,出去吃粉去。」
对于博白人来说,粉是可以当正餐吃的,而且一日三餐吃粉都行,堪称是百吃不厌。
如果换成面条或者其他面食,偶尔吃一下会感觉味道很不错,甚至天天拿来当早餐吃,也有不少人能接受,但要是餐餐面条或其他面食,那保证不出三天,就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邓允珠跟邓允华在松山高中读书,饮食习惯一般是早上跟中午吃粉,晚上吃饭,偶尔早餐穿插一下包子或猪肉粥啥的,那伙食好到让知道的同学无不羡慕。
毕竟,现在很多同学的生活费,一个星期也就一块钱左右,这里面还包括买生活用品的费用,而那些能拿到两三块钱生活费的都是条件相对来说比较好的人家。
可伙食标准想要达到邓允珠姐弟这样,别说是一个星期两三块钱了,就是一个星期五块钱,也不够造的。
很快,三人便来到了邓允珠姐弟经营吃的那家粉摊。
邓允珠熟门熟路的跟老板娘打了个招呼,说道:「老规矩,三碗米粉。」
看到大客户到来,老板娘满脸笑容的应道:「好的,稍等一下,马上就好。」
三人找了张桌子坐好,随意闲聊了几句,不到三分钟,三碗热气腾腾的米粉就被送了上来。
李淑琴的家庭条件虽然不算好,但米粉她还是吃过几次的,可看到老板娘端过来的三大碗米粉,大海碗上铺着满满的一层猪肝瘦肉,她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
等老板娘离开了,她才惊讶的问道:「珠姐,这粉多少钱一碗啊,怎麽这麽多肉?」
邓允珠笑道:「不贵,就5毛钱一碗。」
李淑琴闻言苦笑道:「5毛钱一碗还不贵,整个松山高中,恐怕只有你们姐弟敢这样说了!」
邓允珠哈哈笑道:「不说了,赶紧开吃吧,这里的酸辣椒不错,你可以尝尝。」
「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