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爪煲的热销, 让沈鱼囤的土豆迅速消耗。
沈鱼还挑了些小的埋在炉灰里,灭了火光的炉膛还火热,埋几个小土豆进去, 用炉灰的余温将土豆焖熟。
从炉灰里扒拉出来的小土豆,剥皮吃着有股独特的烟火气,蘸上鲜酱油也是道美食呢!
库房里的土豆快没了,阿莓就惦记起花盆里的土豆苗了,离种下已过了半月,土豆苗长得有些繁茂了。
阿莓就像个操心的老母亲, 天天盯着,围着花盆转几圈, 口中还喃喃道,“小苗儿快快长。”像是在进行某种神秘的仪式。
沈鱼见她都有点快魔怔了,想让她歇歇, 给她讲起故事来。说从前有人种下一棵树, 每天浇水施肥,种下后日日去瞧,可那树就是不长,那人心灰意冷, 只觉得种不活了,便不去管它。直到某几月后再经过,却看见了树抽出了新芽。
沈鱼本想着宽慰她,没想到阿莓陷入了另一种极端, 那日沈鱼喊她看苗, 阿莓捂住眼睛,“不能看,看了就不长了!”
沈鱼:“……”索性将花盆都搬到她看不见的地方。
崔四听说了这事笑得肚子疼, 对阿莓道,“你以为你这双眼睛是什么?看了就不长了,哈哈……”
阿莓举手又要打人,好在外间有人叫小二才解了崔四的围。
几个穿着士子衣袍的年轻后生进了店,唤小二点菜。
其中一人不满道,“十七郎,这便是你口中那家有美味的食肆?莫不是不愿出银钱,搪塞我们两个吧。”
被称作十七郎的这位显然是今天做东,“食肆虽小,美味却不少,任兄莫要只看表象。”
“是吗?”那位姓任的士子仍一脸不屑。
十七郎又道,“是真是假,一试便知。”
坐在对面那位许久不开口的士子,淡淡道,“我听闻思闲酒肆的虎皮鸡爪便是源于这沈记。”
他一开口,那位姓任的士子明显收敛了些,“程兄既如此说了,那必然是不错的。”
崔四候在一旁许久,听着那任姓士子的话,白眼都快翻到天上了,三人乍看是差不多的打扮,但细看便能瞧出许多不同来。
姓任的士子白袍浆洗得都有些泛黄了,头上只戴了个老银素冠,而那位最后开口的士子,衣袍上绣有暗纹,发间是一根玉质温润的束发簪,显然身份比另外两位要高上不少。
崔四对这趋势逢迎的人没一点好感,简直是玷污了读书人的清誉。
几人随意点了些招牌菜,鸡爪煲当然是不能少的,又要了些酒。
菜上齐后,任文林和李十七也是等程梓明动了筷后,才吃了起来。
酒过三巡,任文林举杯道,“程兄得了秋闱榜首,我还未向你道贺,今日借着十七郎这顿酒,恭祝程兄前程似锦。”
程梓明淡淡一笑,举杯谢过。
崔四在一旁听了个一清二楚,不免对这姓任的有些鄙夷,秋闱都过去几月了,才向人道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那位程郎君当真好脾气,若是他对着这种人,才不会有什么好脸色呢!
果然,道贺过后,崔四听他们闲扯,那任文林不知怎的就把话题引到了其他地方。
任文林皱着眉,十分可惜道,“可惜我当时未带足够的银钱,不然定把那字帖买下。”
程梓明夹了一只鲜虾,开口道,“若是真为临川先生真迹,错过岂不太可惜,任兄可还能找到那个卖字帖的商人?”
任文林见程梓明搭话,接着道,“那商人曾言近几日都会在留芳阁留宿,今日去寻,想来还是来得及的。”
“留芳阁?那不是烟花之地吗?世家子怎好轻易涉足。”李十七不确定地问了一句,他年纪小家中还未娶妻,对风月之事只是略有耳闻。
任文林浅笑,摆摆手道,“十七郎此言差矣,我等为寻字帖而去,又不是为了寻欢作乐。自身正,何畏人言!”
“说得好!”程梓明酷爱临川先生的字,家中他的字帖著书众多,多年来四处收集临川先生的作品,听闻有临川字帖出现,早已按捺不住。
李十七见二人达成一致,也不好拂了兄弟的兴致,“那便同去留芳阁走一趟吧。”
三人饮乐作罢,便出了沈记往城东而去,城东是些勾栏瓦舍聚集地。
崔四收拾着桌上的残羹冷炙,忍不住道,“还当是清贵世子,却原来也是留恋风尘之人。”
沈鱼从后头出来,正好听见他自言自语,“一个人念叨什么呢?”
崔四一副八卦神色,悄悄对沈鱼道,“方才的几位客人啊,往留芳阁寻欢去了。听闻那留芳阁新来了个花魁娘子呢!”
沈鱼在他脑袋上敲了一把,“正事不做打听起人家阴私来,留芳阁来了个花魁娘子你倒清楚,早上收拾了几桌你记得吗?”
崔四难得露出个憨笑来,捂着吃痛的脑袋,“这个,这个……”
“好好跑你的堂吧!”
门外又传来动静,崔四迅速开溜,替客人将竹帘打起,进来两个武侯。
其中一个正是小杨,小杨巡街后便常来沈记坐坐。崔四看见他都不用上前点菜,便知道他要什么了。
“一碗鲫鱼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