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最粉嫩的草莓布丁,就是他点的。
老头儿努力挖着,还不忘问:“那个桑葚酒相当不错,今年还做不做?”
廖初点点头,“做的。”
每天吃饭来一盅,都成习惯了。
他右手一拧,就听到一声极其细微的“啵唧”,湿润的膏体与瓶壁分离,大一块草莓布丁驮着浓郁的果酱、果肉就上来了。
湿润润的,在阳光下莹莹泛着水光,剩下的切面极尽光滑,半个气泡都看不见。
宋大爷认真点头,给予充分肯定。
真是一块好布丁!
厚重的果酱承受不住重力,开始顺着纹路下滑。
他赶紧砸吧下嘴儿,下唇用力前倾,成功赶在果酱滴落之前揽入。
唔。
最先感受到的就是浓郁的奶香味,绝对是当天的新鲜纯牛奶,超市掺水的那种没得比。
然后是稍显尖锐活泼的果香。
果酱中有大块大块的草莓果肉,混着蜂蜜,还有另一种奇异的香甜。
酸酸甜甜,温柔的香气……像什么?
是正经草莓的味儿。
有点儿熟悉。
他微微眯了眼,仿佛陷入回忆。
好像,在哪儿闻过似的。
傍晚的阳光照进来,穿透空出来的半边玻璃瓶,落到桌上时,悄然散成七色光束。
啊,是了。
年轻那会儿,去乐团的路边,好像有几棵野草莓,每年春日都会开出娇俏的小白花。
走在路上,似乎都能闻到一点甜丝丝的香气。
等到五六月间,野草莓陆续成熟,一颗颗小红果实点缀在绿叶间,十分好看。
那个年月,物资并不像如今这样丰盛,路边的野果也是抢手货。
他总特别积极。
从草莓开花时,就暗暗记着,那一棵有几朵,这一棵又有几朵。
等它们要熟了,便早早守着,赶在众人之前,摘那么一捧。
野草莓并不像如今人工栽培的那样硕大好看,小小巧巧的一颗,大部分可能都长得不大好看。
但他却如获至宝。
每每都要用洗得干干净净的白手绢包起来,小心翼翼地藏在怀里,一路狂奔。
然后,近乎虔诚地捧给曾经最心爱的姑娘。
总会有那么三两颗野草莓被挤破,流出鲜红的汁液,浸透手帕。
其实说起来,他现在已经记不太清那姑娘的模样。
但那草莓汁残留在空气中的淡淡甜香,却像直接刻在脑海中似的,偶尔一阵风刮过,那股暂时沉寂下来的甜香,便会打着旋儿地飞起来。
那边池佳佳也有些恍惚。
不知怎的,她又记起儿时的好多事:
第一次考一百分,第一次跟爸爸妈妈去游乐场,第一次有了心爱的自行车……
点点滴滴,都像夏夜草丛里飞出的萤火虫,一闪一闪,飞满天。
廖初仔细看着他们的反应,满意地离开。
他在里面加了感情果。
之前的短短四天,他就从枣儿娘身上收集了近百颗感情果,结结实实装了两个大玻璃罐。
【话说,余渝一直对他厨房里那一整面墙的空玻璃罐好奇不已。
分明什么都没装,可却宝贝得很……
他曾问过,当时廖初沉默半晌,终究是无法对他撒谎,便诚实道:“是感情。”
余渝:“……好吧。”
廖初:“……”
喂,你的迁就和敷衍都写在脸上了!】
在廖初看来,那个不幸又幸运的女人,简直像一台移动的感情酝酿机:
送盒饭、送水、发工钱……等等等等,只要一丁点儿善意,就能轻而易举地结出六七枚饱满的果实。
他给这些果实命名为“幸福”。
只要一丁点儿,就能勾起过往最甜美的回忆。
作者有话要说:哭唧唧,我果然是写习惯了吧……一旦放松,就觉得莫名羞愧!!!
余渝指着空玻璃罐:“那是啥啊?”
廖初诚实地沉稳地:“是感情,人类最醇厚的感情。”
余渝扭曲:“……哦”
天啦噜,我男朋友好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