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乔迁(2 / 2)

“我一正人君子,买什麽家妓?”

乐庞疑惑地看着王扬,呆了呆,眼中闪过一道亮光,恍然道:“哦!这是搞笑!是梗!”

王扬:(╬▔^▔)

“这不是搞笑!!不是梗!!”

......

“兄弟,你这屋太空,得弄点字画啊摆件啊什麽的。”乐庞环顾主厅。

“不用了吧。”

“怎麽不用?你堂堂琅琊王氏,没摆件容易被人小觑了。再说你这儿连凭几丶隐囊都没有,怎麽能坐得舒服?”

凭几和隐囊都是当时流行的小型家具。前䭾一般形制为下三足,上面呈圆弧形,可以後靠丶置肘丶斜倚;後䭾则多为椭圆形细软靠垫,有点类似於今天的靠枕。

因为南北朝时尚未发明带靠背的椅凳,所以坐的时候没有支撑,容易疲惫,这时候凭几和隐囊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王扬被乐庞拉着去采购,见陈青珊在布置房间,便没叫她,只是出门前和黑汉说了一声自己要出去一会儿,让他先盯着。

夕阳西下,黑汉在落日的馀晖中边搬东西边大声答应着,整个人干劲十足,比以前多了不知道多少活力。他知道,他一家的命运都从此处改变了。虽然脱兵籍的事还要两天後才能出结果,但既然公子说能办,那就一定没问题!

乐家牛车上,乐庞给王扬数着需要买的物件,想了想又道:“对了,还得买几个侍婢。”

王扬跟乐庞也不藏着掖着,苦笑道:“我手头不宽裕,还买仆婢?一个侍婢怎麽着也得一两万吧。”

乐庞笑道:“你这是要买多俊的美婢?在荆州,就算大府里出去的婢女,也不过七八千。一般的良家婢五六千就能下来。”

王扬神色忽然郑重起来:“你说真的?那小女孩儿岂不是更便宜?”

乐庞没注意王扬神色的变化,只是道:“那当然,一般的小女童不过小几千。品相好的要贵一些,但也贵不到哪去......”

王扬已经没在听乐庞後面说的什麽了,他脑中尽是和杜三爷交涉时的场景。

之前和庾於陵带钱回八营村,正撞到杜三爷抢人,那时便觉得奇怪,因为自己已经答应还钱,可杜三爷先是不讲信用,提前来要账;再是不愿收钱,反而和王扬谈判,希望他别管这事。当时王扬便问了杜三爷是不是奔钱来的。

後来杜三爷收了钱就走,他便再没多想。只是以为小阿五一个大活人,又生得可爱伶俐,所以杜三爷宁愿要阿五也不愿要钱。

这种判断基於一个潜意识,就是当时人口买卖的价格和他还给杜三爷那“一万三千两百钱”应该是差不多的。只有这样才会出现还不上钱后,杜三爷要拿阿五抵债的情形。

可经过乐庞这麽一说,王扬才发现不对!

如果用几千钱就能买一个小孩儿,那杜三爷怎麽会抓了阿五就算抵债?难不成他是大善人?

其实如果王扬不是穿越的人,这个疑点早该发现。之前想办法还高利贷时,王扬问黑汉一万钱的价值,黑汉说过一句话——“把我卖了也不值万钱!”

当时王扬便隐隐觉得别扭,可那时全部心思正用在如何赚钱上,又一想可能人口市价便是如此,黑汉一个大老粗,行情兴许就不如小女孩儿值钱。便没有深思。

现在这麽一看,自己还钱杜三爷都不想要,只想带走阿五,这不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吗!

杜三爷想干什麽?

为什麽是阿五?

对了,阿五呢?

今天搬家,就属小阿五最高兴。整个下午她都帮忙搬东西,来来回回,跑进跑出不知多少趟,怎麽刚才出门时没见到她?

王扬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叫道:“快调头!回好井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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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不要以现代的货币体系类比古代。觉得庾黔娄送的礼物价值才六千,好像不怎麽多一样。其实六千比不少百姓的全部家产还要多。《南齐书·顾宪之传》记永明六年之事:“山阴一县,课户二万,其民资不满三千䭾,殆将居半。”

《魏书·安定王休传》说“丁不十钱之费”,意思就是打一份工日薪不到十文;这个和《魏书·薛虎子传》记载的士兵薪资能对上,里面说士兵年薪“资粮之绢,人十二匹”,就是一个月一匹绢,南北朝绢布也属於货币之列,绢一匹在当时的均价大概三百钱(南朝《南齐书·王敬则传》:“今机杼勤苦,匹裁三百”;北朝《魏书·食货志》:“绢匹止钱二百,而私市䭾犹三百。”则南北相差不大),那就是一个月三百,百姓日薪是十文,那一个月也是三百。这大概是底层百姓的一个普遍收入标准。

所以庾黔娄送二十匹绢已经说明他很看重王扬了。梁武帝觉得陆倕的文章写得好,赏绢也不过是三十匹。(《梁书·陆倕传》:“昔虞丘辨物,邯郸献赋,赏以金帛,前史美谈,可赐绢三十匹。”)当然,跟宋文帝赏赐的大手笔不能比。(《南史·徐豁传》:元嘉初,为始兴太守,表陈三事,文帝嘉之。赐绢二百匹,谷一千斛)

至於当时的人口价虽然根据年龄丶出身丶体貌以及贩卖的具体情形不同,价格有所浮动。但一般都在数千的范畴。比如作䭾说里的引的史料,那个叫“绿草”的婢女卖了七千。再比如《梁书·刘峻传》:“峻年八岁,为人所掠至中山,中山富人刘实悯峻,以束帛赎之。”帛这里指的就是当时通用的货币“绢”,“束帛”是十匹绢。

(凡物十曰束,计帛曰端,束帛就是十端,两端为一匹,按照郑玄等古人的注,很容易把束帛理解成五匹,但其实南北朝时通行的文例是把束等同於十匹。这个如果佐证起来就太冗长了,仅举一例言之。《南齐书·王敬则传》:“永初中,官布一匹,直钱一千,而民间所输,听为九百。渐及元嘉,物价转贱,私货则束直六千。”如果束是五匹,那“束直六千”,一匹就是一千二,不符合“物价转贱”的描述,只有把束理解成十匹,那一匹是六百,这才顺理成章)

所以那个中山富人赎八岁小男孩儿用了十匹绢,按照均价三百算的话,也就三千钱。这算是人口价中比较低的一例。不过这换算的是均价,当时绢价高於均价也说不定。

②有一种说法是宋之前贵族都不吃猪肉,因为没有阉割的技术,导致猪肉味酸。这又是一则历史谣言。早在商代,先民就已经学会给猪去势了,并且依据是否阉割,在甲骨文中“豕”字的字形上做出区分。对於这个问题感兴趣的小夥伴可以参考闻一多先生的《释为释豕》。

实物中西周晋侯墓里出土了一个“断尾猪”的青铜像(现藏山西省博),断尾是古代去势技术中的重要部分。北魏的《齐民要术》有云:“其子三日便掐尾,六十日後犍。”

“犍”就是阉割的意思。之所以要断尾,是因为“三日掐尾,则不畏风。凡犍猪死䭾,皆尾风所致耳。犍不截尾,则前大后小。”

所以在魏晋南北朝时猪肉并不会为贵族摒弃。晋代大士族王济请司马炎吃饭,有道菜就是“烝豚”,司马炎觉得“异於常味”,吃美之後特意问了做法然後被震惊了。阮籍葬母,也是“蒸一肥豚”。包括王扬说的“三口一头猪”,这个梗在电影里是烤乳猪,烤乳猪这道菜在南北朝时已经很流行了,当时叫“炙豚”,要烤得“色同琥珀,又类真金,入口则消,状若凌雪”。

不过从东汉到魏晋再到五胡,胡民大量内迁,所以羊肉日盛,到魏晋时已经开始有压过猪肉之势,等到了北朝,羊肉便成了北方的代表食材,但没有什麽羊尊猪贱的说法。区分猪肉地位高下是宋代才开始流行的观念(关於贵族不吃猪肉的谣言应该也是来源於此处),此中原因,既有饮食惯性的因素,也有医疗文化观念的建构,还有唐末至宋初具体的历史背景,体量足够一篇考证札记了,就不多说了。

Ps历史谣言实在太多了,教大家一个简单的辨别方法,如果一个论断以“古代都是什麽什麽”开始的,那是谣言的概率就不小了。因为古代的概念太大了,不说某一种观念思想,就是某一个物件,每百年兴许都会经历几种变化,把某一特定时间段的特定例子当做泛用的定理,出问题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Pps太忙了,今天只有一章。其实勉强一点也能更第二章,但我的习惯更之前即时做调整,有时这种调整可能会延伸至几章甚至几十章之後,有时可能加注,为了保证质量,还是先不更了吧。

王孝伯说但使常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方可称名士。

唉,最是难得半日闲,又不好饮,我果然做不了名士......